

眾才國際張詩芸律師於2026年4月22日參加國際商會東京仲裁日(2026 ICC Tokyo Arbitration Day)
眾才國際張詩芸律師於2026年4月22日參加國際商會東京仲裁日(2026 ICC Tokyo Arbitration Day),現場報導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院長Claudia Salomon 女士在會中提及國際商會仲裁規則最新修訂的七大要點如下: 一、 取消審理範圍書 設置審理範圍書最初目的是為因應部分司法轄區否定或限制仲裁條款效力而創設,然此時空背景基本已不復存在,因此新版規則不再強制要求審理範圍書(但仲裁庭或當事人得自願使用審理範圍書)。 二、 仲裁人之獨立性與中立性 新版規則要求各方當事人在案件開始時即提供各方相關主體,以協助仲裁人進行相關揭露。此外,新版規則明文規定,當仲裁人對於特定事實是否應揭露存疑時,即應予以揭露,並明文規定仲裁人揭露並不意味著仲裁人不具獨立性或公正性,藉此鼓勵仲裁人履行其揭露義務。 三、 科技整合 新版規則明文規定,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當事人另有約定,仲裁庭可以電子方式簽署仲裁判斷,並以電子方式向當事人送達。 四、 仲裁期限彈性化 新版規則不再沿用過去仲裁庭自簽署審理範圍書後6個月內應做成仲裁判斷的規定,改由仲裁院院長依


































